1、 是否可以在懷孕期間終止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歷來重視對女性員工特殊權益的保護,對懷孕女性員工的終止有很多限制性規定。《婦女權益保護法》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等原因降低女職工工資,解雇女職工,單方面終止勞動(就業)合同或服務協議,母乳喂養和其他情況
關于女性員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第5條規定,雇主不得因懷孕而減少工資、解雇她們、終止勞動或雇傭合同,《勞動合同法》對女性員工在懷孕、分娩和哺乳期間提供了更加嚴格的特殊保護,并明確了用人單位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和第41條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即使女性員工不稱職,但經過培訓或調整后仍然不稱職,如果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只要她處于“三階段”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協議不一致、經濟裁員等法律上可撤銷的情況而無法履行。如果雇主在“第三階段”強行解雇女性雇員,終止合同是違法的。是否懷孕的女員工一定不能放心
女員工處于“懷孕、分娩和哺乳期”,這并不是萬能的保護傘。《勞動合同法》第42條嚴格限制用人單位在“第三期”內對女性員工實施非過失終止或經濟解雇,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相關規定,不限制用人單位實施過失終止,“第三階段”女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仍有權依法終止雇傭關系:
1在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即懷孕的女員工符合終止過錯的相關法律條件,用人單位仍然有權依法終止勞動合同。三、如果用人單位非法終止或〈a〉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非法終止懷孕女職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首先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恢復勞動關系的“原狀”,使用人單位不能從違法行為中受益;同時,考慮到實際情況,是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選擇應得到尊重,因此,如果懷孕女性員工權衡利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繼續履行;懷孕的女職工不愿意或者不愿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關于補償標準,《勞動合同法》第86條規定,是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以上就是小編向您解釋的“懷孕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中國不僅是一個法制社會,也是一個人性化社會。社會和法律對孕婦給予特別寬容,保護婦女權益。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請前往盧巴進行專業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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