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開發貸款利息是銀行向企業貸款時向企業收取的利息。貸款利息水平取決于利率、本金和利息期。
1。利率和日利率一般用本金的萬分之一表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的換算公式為:年利率=月利率×L2日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L2=日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按照規定,銀行存款賬戶和企業短期貸款的利息按季度計息,每季度末的20日計息,如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2日至3月20日。對于短期貸款,利息在每月20日計算。長期貸款的利息通常按季度計算,計息日為每季度末當月20日。第二,一般計算方法如下:
1。按季計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21日,應付利息=500000030×6.225‰×79△30=8196250元,200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應付利息=500000000×6.225‰×92/30=9545000元,2099年6月21日至9月21日,應付利息=500000000×6.225‰2009年9月21日至12月21日×92/30=9545000元,203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應付利息=500000000×6.225‰×91/30=9441250元,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應付利息=500000000×6.225‰×10/30=1037500元。開發貸款的貸款利息只能先在一個科目中收取,然后按一定的分攤方法分攤,并計入不同的成本對象。貸款利息的分攤方式有兩種:直接成本法,即按一個成本對象的直接開發成本占該期間所有成本對象的直接開發成本的比例進行分攤。預算成本法:按某一成本對象的預算成本占該期間所有成本對象預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分攤。七是稅法對這兩種方法作了規定,會計準則對貸款利息的分攤方法沒有明確規定。有的房地產企業按建筑面積法分攤,即按各成本對象建筑面積占當期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
按建筑面積法分攤,實質上是不合理的。對于房地產企業取得的開發貸款,不同成本對象占用貸款資金的比例是利息分攤的基礎,占用貸款資金的多少直接關系到成本對象的投資金額。雖然建筑面積是影響投資額的因素,但不同開發產品的建設標準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建筑面積與投資額密切相關,二者之間的相關性不是很高。直接成本和預算成本是與投資額最接近的因素。因此,按直接成本法或預算成本法分攤是最合理的方法。房地產企業在項目開發中存在以下情況:成本對象完工時間相同。成本對象完成時間不一致。如果成本對象的完成時間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成本對象是在同一時期內發展起來的。按直接成本法或預算成本法分攤時,利息發生時可直接分攤到各成本對象。
綜上所述,通過以上的簡要介紹,我們了解到在處理房地產開發貸款利息的計算時,可以嘗試關注我國近期的房地產貸款利息標準規定。對于房地產開發貸款,利息金額應符合我國有關指標對最高利息的要求。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參加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警騙我簽認定書怎么辦
2020-12-11如何簽訂裝修合同
2021-01-29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中區片綜合地價是指什么
2021-02-23服刑人員在獄中被獄警欺辱怎樣維權
2020-12-07什么是破產債權
2021-03-02醉酒駕駛累犯怎么判
2021-03-21專利權可以贈與嗎
2020-12-27交通事故理賠有什么程序
2021-03-07樓宇外墻面使用涉及什么法律問題
2020-11-15什么是勞務經濟
2020-12-21實習期上高速怎么處罰
2021-02-09人壽保險多長時間生效
2021-02-24購買人身保險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1-01-13保險經紀人是什么呢
2021-03-21怎么計算長期人身保險業務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
2020-12-15有哪些保險公司可以以統括保單的形式承保異地業務
2020-11-09淺析國際旅游島背景下有關農用承包地制度
2021-02-06保險人能直接賠償受害人嗎
2021-02-12商業三者險和強制三者險都有哪些規定
2020-12-12汽車投保人維權存在哪些誤區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