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員工私自轉賬客戶的錢,銀行應該承擔責任嗎?
銀行員工轉移客戶資金雖不構成職務犯罪,但銀行有明顯的犯罪過錯,過錯行為與客戶經濟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銀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商業銀行應當遵循自愿存款、自由取款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害。”,銀行業監管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一是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從業人員的行為管理承擔主體責任。二是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的治理結構。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相關職能部門在員工行為管理中的職責。三是從行為規范和行為準則的制定、員工行為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招聘晉升中的行為要求、不端行為的舉報和處理等方面,規范員工行為管理的制度要求。四是從監管報告、日常監管、信息報送等方面完善銀行業監管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的監管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三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規定,依法審批設立、變更、終止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以及經營范圍內的經營范圍和經營品種;違反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的;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報告突發事件的;查詢賬戶或者提出申請的違反規定凍結資金的;
對違反規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采取措施或者處罰的;
對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的;
其他濫用職權、瀆職行為。
以上是對“銀行員工私自轉賬客戶資金是否應該由銀行負責”的回答我們可以理解,銀行員工轉移客戶資金雖然不構成職務犯罪,但銀行有明顯的犯罪過錯,如果過錯與客戶的經濟損失存在因果關系,銀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識,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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