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在同一海上航行,面臨共同和實際的危險(2)所采取的措施是為了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的共同安全而有意和合理的(3)所付出的犧牲和費用是特殊的(4)所采取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達到了保護船舶的目的,全部或部分貨物和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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