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根據勞動部頒布的《違反和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獲得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當于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經濟補償金由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勞動者在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在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平均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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