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債權作為一種物權,主要具有以下功能:1。請求履行的權利。它是指債權人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有權要求債務人作為或者不作為。如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規定交付財產和提供服務。
2。接受履行義務。債務人依法或者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接受并永久維持因履行債務而產生的利息。債權人利益的實現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結果。因此,債權人享有的受償權是債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三。債權保護請求權。債務人不履行的,請求國家機關保護,強制債務人履行,承擔違約責任。這種權利不是訴權,而是債權權,通常被稱為債權請求權。
4。即債權人處分債權的權利。如債權轉讓、債務注銷、債務抵銷等。合同債權是債權。合同關系是一種特殊的法律關系。在債務人付款之前,債權人既不能直接控制付款對象,也不能直接控制債務人的行為,更不能直接控制債務人的人身。他只有請求債務人付款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從這個角度看,合同債權就是債權。但是,合同債權與債權不是同一概念,因為從債權的角度看,除合同債權外,還有不當得利返還債權、無因管理債權、侵權賠償債權、財產債權、人格債權等;從合同債權的角度看,也有選擇權、處分權和終止權。合同債權是受償權。合同債權的基本理念是在法律上賦予某人一定的利益。合同債權的本質是有效地接受債務人的給付,并將給付歸于債權人。合同債權是相對權利,合同關系是相對的。合同債權人只能向合同債務人索償,無權向一般非特定人索償。然而,相對性原則在現代合同法中取得了突破。例如,在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的債權人有權要求第三人支付;租賃權已成為具有絕對性的物權;因登記備案而產生的期房債權具有絕對效力。合同債權是相對的,不是排他性的。因此,同一標的物可以設定多個合同債權,無論發生何種情況,都可以以相同的狀態并存。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依照訴訟程序強制執行,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按照各債權額占債務人財產總額的比例分配給若干債權人。但租賃權因其物權而具有優先權,而預售房屋債權因其登記而具有優先權。合同債權具有請求權、執行權、依法自我實現權、處分權和留置權。所謂請求權,是指債務人違約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履行的效力。所謂強制執行權,是指債權人根據履行行為取得確定判決后,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效力。所謂依法自我實現,是指合同債權受到侵害、阻礙,情況緊急,不能及時向國家機關請求救濟時,債權人自救、約束債務人、扣押其財產的效力。所謂處分權,是指債權的抵銷、免除、轉讓、設定債權質權等決定債權命運的效力。所謂保留力,是指債務人自愿或強制提出履行時,債權人能夠保持履行的效力。具有上述效力的債權是完整的債權,最有利于債權的實現和債權合同目的的實現。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債權會缺乏一定的效力。例如,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債權人的權利會受到削弱;畫家不履行為乙方作畫的義務,債權人的權利難以強制執行;公司被宣告破產時,無權處分破產財產。沒有一定效力的債權稱為不完全債權。完全債權與不完全債權的保護與分配制度是不同的。例如,不安抗辯權制度是用來保護尚未清償的合同債權,而不是已經清償的債權;具有停止條件的債權未受到非法侵害的,應當承擔信賴利益損失的賠償責任,但不履行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債務的,不承擔法律責任。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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