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辦發〔1996〕355號)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的解除,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一方未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應當按照《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規定的違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大學生勞動合同在大學生服務期滿前終止的,按照上述規定辦理。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訂立和修改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勞動合同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根據本協議,勞動者應當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崗位,并遵守本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被聘用勞動者的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等權益,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法律關系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同于其他合同關系的主體。首先,勞動合同的主體由法律規定。沒有合法資格的公民和沒有有效勞動權利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勞動合同簽訂后,其主體具有行政隸屬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以上就是相關答案。只要大學生在公司表現不佳,違反公司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至于大學生在勞動合同終止后應該如何繼續實習,你需要自己想辦法。如果您有其他需要律師咨詢的法律問題,您可以通過律師推薦咨詢相關律師:北京律師事務所浙江律師事務所深圳律師事務所江蘇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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