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是合同嗎?合伙協議的定義是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就某一經濟問題相互協商或合作處理某一事項后共同遵守和執行的規定。與合同的區別是:1。合同中有關于違約責任的規定,但協議中沒有
2。經濟合同以“普通法”為基礎,協議暫時沒有具體規定
3。協議的適用范圍比合同的適用范圍更廣。項目通常比合同項目大,內容也不像合同那么具體。因此,協議簽訂后,往往需要按項目簽訂一些特殊合同。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答案。一般來說,合伙協議與合同有一定的區別,因為合同中有相應的違約責任規定,但協議中沒有約定,所以只能看到一個大概的意思。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lawpa的相關律師。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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