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確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合同”并事后填寫內容的,不得向勞動者提供復印件。這種情況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載明下列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地址及其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包括:。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合法的,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有雙方當事人作為勞動合同主體的主體資格。具體來說,公民個人參與勞動法律關系必須具備勞動權利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用人單位作為法律主體參與勞動法律關系也必須具備相應的就業權利和勞動行為能力。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合法的。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即合同必須充分具備法定的必要條款,所包含的法定和約定的條款必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地下礦山、有毒有害作業、國家規定的四級體力勞動或者其他禁止從事的工作。用人單位與未成年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為從事上述工作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雙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勞動合同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該意圖是自愿表達的,并符合他們自己的內部意愿。不存在因欺詐、脅迫和利用他人危險造成的不真實意圖。勞動合同的形式法定勞動合同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形式。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沒有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序是合法的。訂立勞動合同必須嚴格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遵循法定程序。如果合同需要根據國家規定進行認證或根據雙方協議依法進行公證,合同文本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生效之前發送至合法的勞動合同認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認證或公證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不理解的地方,您也可以通過互聯網咨詢我們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變更判決的含義是什么
2020-12-03農村戶口如何進行損害賠償
2021-01-07產品本身是否屬于商業秘密
2021-03-25搶注域名算侵權嗎
2021-01-11著作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
2020-12-08保障性住房做抵押貸款嗎
2021-01-21乘客請求賠償的依據
2021-02-06婚前財產約定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26合同之債的客體
2021-01-22樓宇外墻面使用涉及什么法律問題
2020-11-15集資房不補交超面積款會有什么后果
2021-02-16用人單位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損害賠償及計算
2021-01-21實習期沒工資轉正要壓工資嗎
2021-03-23勞動訴訟與勞動仲裁有哪些區別
2020-12-30保險合同變更中的關鍵詞主要包括了哪些
2020-11-12保險合同無責任或無過錯不賠償格式條款無效嗎
2021-02-09商業車險保單系數是什么
2020-11-26離婚后還是原配偶保單的受益人嗎
2021-01-05管理瑕疵亦應承擔民事責任
2020-11-10保險代理人騙領客戶保險金,保險代理人構成何種犯罪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