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遭受人身、財產損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律司解釋,有權要求賠償的主體包括以下四類:一是貨物的買受人;二是貨物的使用人;三是服務的接受人;四是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在事故現場因上述三種以外的意外原因遭受損害的證人。根據你信中的信息,你屬于第三方。商場地板上殘留的清潔精會讓你滑倒。購物中心要為這個錯誤負責。您有權依法獲得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和住院交通費。如果商場不接受你的要求,你可以依法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直接向商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用法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賓館、商場、飯店、銀行、機場、車站、港口、電影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履行安全保護義務。”商場不履行安全保護義務的,造成顧客在商場內滑倒,給顧客造成人身損害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本條規定,“經營者不履行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賠償項目上,因誤工造成人身傷害的受害人、醫療費用和收入減少的,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可以要求賠償。受害人因傷害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生活需要增加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傷殘賠償金、傷殘輔助設備費、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以及其他費用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用、護理費用和隨訪治療費用。至于證據,則涉及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主體資格信息、相應的票據、殘疾鑒定材料等,殘疾程度須經相應的司法鑒定部門鑒定后才能確定。
顧客來商場觀光時,往往會因為各種原因摔倒,一般是由他人、顧客自身、購物設施、商場地面的水漬等原因造成的。銷售人員立即向上級匯報。商場組織工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客戶受傷情況(根據受傷情況送醫院救治);現場拍照;二是物業公司通知保險公司(第三方責任險)根據客戶受傷情況進行賠償;三是對設施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或完善,確保顧客在店內購物的人身安全。
以上是相關答案。商場的服務態度不好,如果商場做不好,一定要承擔責任。商場的這種行為不僅會減少客流量,還會降低自己的聲譽。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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