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登記首次登記所需材料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地役權登記首次登記所需材料包括地役權和地役權的房地產權證、地役權合同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根據協議設定地役權。當事人可以持房地產權證、地役權合同和其他必要的地役權、地役權文件申請首次地役權登記。第六十一條依法登記的地役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持地役權合同等必要材料申請地役權變更登記:,(一)地役權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其他名稱發生變化;(二)共有財產的性質發生變化;(三)地役權或者地役權的自然狀況發生變化;(四)地役權的內容發生變化的;(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地役權的分割、轉讓登記,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和地役權人應當一并申請地役權變更登記。地役權人取得地役權,應當履行下列義務:。根據合同的目的和方法使用地役權。地役權的使用并沒有以實際占有他人土地為要件,只是列出了對他人土地設定一定的負擔。例如,如果約定了通行權,地役權人只能通過地役權,不能從事其他行為。如果合同約定的通行方式僅為步行通過地役權,則機動車不得通行。地役權人通過使用地役權達到通行目的,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益。2盡量減少人身受役權的限制。地役權的實現是地役權人為了地役權的便利而承擔的負擔。因此,地役權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目的和方法使用地役權時,應當采取盡量減少地役權損害的方法,同時不得過分損害自己的利益。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實現地役權的目的,地役權人需要在地役權上建造一些必要的附屬設施,如在地役權上建造水泵以實現取水權,或者建造電線桿以實現通行權。地役權人從事這些行為是必要的。地役權的有效實現離不開配套設施的建設。雖然這是必要的,但也要求地役權人采取適當措施,盡量減少對地役權的損害,減少對地役權人權利的限制。此外,地役權人因行使地役權造成地役權損害的,還應當恢復原狀,事后賠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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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姜云章律師,法學學士,現為四川弘澤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本律師要求自己以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有效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本人的執業理念。 在辦案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聽取當事人陳述耐心細致、法律分析全面精準、應訴策略高效專業的執業特點,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類法律案件, 在職業過程中,本律師深刻的明白只有自身理論知識的不斷積累提高,才能更好地在不斷變化的社會情況和日趨復雜多變的社會關系中解決實際的案件,才能更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才能給自己的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因此本律師一直致力于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研究。 同時,本律師堅持“團隊合作贏未來”的信念,摒棄“單打獨斗、個人英雄主義”的陳舊觀念,努力探索團隊合作運營的最佳模式,以調動團隊成員的所有資源和才智,以期實現自愿的最佳配置從而實現在法律范圍內以最小的成本盡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自驅除所有不和諧和不公正現象。 本著“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執業宗旨在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律道路上不斷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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