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并蓋章勞動合同,即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關于勞動合同的保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保證是“鼓勵性保證”,而不是“強制保證”。也就是說,認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和識別的一種形式,不能作為衡量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志。因此,沒有經鑒證機構審查蓋章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以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幾點:。合同標的不合格。例如,雇主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術資格,并且雇主沒有資格進行招聘。勞動合同的內容是違法的,即勞動合同違反法律、法規和良好習慣,或者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例如,同意制造甲基苯丙胺、假幣等。非法內容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意思的表達是不真實的。勞動合同是雙方約定的產物,應當是當事人意思的真實表達。以欺詐或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此無效。非法合同形式。這意味著勞動合同沒有以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沒有實際履行其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應當經過認證或者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要求進行認證的勞動合同沒有經過認證。一般來說,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合法化,合同就可以被認定為有效。以上是對“無章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問題的介紹,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在現實中,即使勞動合同沒有蓋章,也不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然而,工人也應該知道無效勞動合同的情況以及如何簽訂無效勞動合同。否則,只有工人才會蒙受損失。您可以在律師網站上咨詢專業律師,或請律師幫助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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