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單上能蓋合同章嗎?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時,如有提貨單,提貨單一般加蓋提貨方出庫章,合同蓋章用于簽訂合同時蓋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第三十五條【書面合同的訂立地】當事人以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以合同的訂立地為合同的訂立地。如果一方已履行其主要義務,另一方在簽字或蓋章前已接受該義務,合同成立
如何終止合同是合法的(I)同意終止
合同法第93條規定:“雙方可以協商一致終止合同。雙方可以約定一方終止合同的條件。當終止合同的條件成立時,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根據本條,本協議的終止可分為協商終止和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的終止協商終止是指合同生效后至完全履行前,合同雙方通過協商終止本合同的行為。約定終止權的終止,是指當事人根據合同約定有權終止合同的行為。當終止合同的條件成立時,一方行使終止合同的權利。終止談判與終止約定終止權的區別是:協商終止協議是事后協議;解除權協議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確定的先決協議。協商解除的實質是以新合同取代原合同。協商解除生效后,原合同終止;約定的解除權的解除,只有在約定的解除條件成立,債權人行使解除權時,才有效。(二)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行使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破壞合同關系的行為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2) 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其主要債務;(3) 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4) 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5)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一種情形需要與不可抗力的發生和未能實現合同目的相一致;第二種情況是預期違約,即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將不履行其主要債務;第三種情況下的“合理期限”一般應根據債務履行的難度、履行所需的時間或交易習慣等因素來確定。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時,如果有提貨單,提貨單一般加蓋交貨方的出庫章,合同章用于簽訂合同時蓋章。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提供有關lyba的法律咨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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