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夫妻雙方還面臨訴訟,尤其是在不動產確認問題上。一方或雙方購買的不動產僅以一方名義登記。因為種種顧慮,對方現在想加名,而對方不同意,于是打官司。不動產確認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如何確定,法律上有沒有統一的標準?律師律師網認為現行的訴訟費用支付方式確實規定了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的收費標準,而且標準確實不同。根據《訴訟費用支付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受理案件的費用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一)非財產性案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二)其他非財產性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其他律師認為,房屋或商品房屬于物權法上的不動產,是人們從事社會活動和生活的重要財產。不動產權屬糾紛和不動產所有權行使糾紛屬于財產性案件,是非常重要的財產性案件。因此,不動產確權行為應屬于財產案件,并應按照財產案件的規定收取費用。而且這個標準很高。按照上海至少200萬套房屋的市值計算,光法院的訴訟費就將近1.8萬元。這是一大筆錢。但根據上海法院的規定,如果涉及房屋,除非合同無效,收費標準為80元,其余按房屋市值收取,沒有議價空間。如果你想在法庭上起訴,你必須遵循這一規則標準付款,否則訴訟就無法進行。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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