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才能保存
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才能保存。房屋在房管局登記的,可以申請保全。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責令當事人保全房屋的案件,必要時,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保全財產的明確情況。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情況,但提供具體的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決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因此,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如果沒有房產證但可以提供其他住房信息線索的,如網上已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通過房產管理部門發現的其他住房信息線索,法院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依法為房子買單。不動產保全所需材料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身份,申請人和被保全人的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二)請求保全的事項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被保全的數額或者爭議的對象(四)被保全財產的明確情況或者具體線索(五)財產保全擔保書(六)其他約定事項。法律文書生效后、執行程序開始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并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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