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所有人年齡過大是否可以抵押房屋(《擔保法》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法律沒有規定房屋所有人年齡過大不能抵押房屋貸款,但抵押貸款需要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的,可以抵押房屋貸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為債權擔保,不轉移占有。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將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被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房屋和其他固定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械、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五)荒山、溝渠、丘陵、灘涂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人同意抵押的土地;(六)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第二,如何償還住房抵押貸款的提前還款。對于選擇按揭加保險且已辦理按揭登記的借款人和選擇非按揭加保險的借款人,申請部分提前還款并縮短貸款期限:貸款銀行指導借款人填寫相關協議,貸款銀行應及時將簽署的協議發送至相應的分中心。
2。全額提前還款:相關資料經貸款銀行核實后,辦理全額提前還款手續。
3。原按揭加保險的貸款擔保模式仍在保險期內,按揭登記尚未辦理完畢:借款人提前申請部分還款,縮短貸款期限。
4。同期限部分提前還款:貸款銀行指導借款人填寫相關協議。原貸款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險,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持保險單原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協議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減險手續。最終協議由貸款銀行及時發送到相應的分中心。第三,最新資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4條【抵押權的定義】是指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將財產轉移占有并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實現當事人約定的抵押權,債權人對該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被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法律沒有規定房主年齡太大,不能抵押房貸,但抵押貸款需要貸款人同意,因此如果貸款人同意,房貸可以抵押。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最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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