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合同就是有效的。無章只是一個程序問題,但無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除非另有規定,例如,如果沒有印章,合同將無效,或者如果沒有公司印章,合同將不生效。在交易活動中,“簽章”是許多法律的基本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以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在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但對加蓋何種印章、如何蓋章沒有規定。同時,《合同法》主要規定了合同訂立中的合同蓋章問題。看來,合同是否蓋章,只關系到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效力無關。事實上,合同效力的確定是以合同成立為基礎的。因此,合同印章的簽發直接關系到合同的效力。如何簽訂合同生效問題實際上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問題。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是指合同生效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包括:(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特殊要求:是指除一般要求外,合同只有有特殊要求時,合同才能生效的條件。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生效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合同中有一條規定,無公章或無公章無效。如果您還對此感到困惑,我們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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