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為:1。勞動合同訂立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原組織仍然存在,原勞動合同在生產轉移后仍然有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由于生產方向的變化,原勞動合同中的一些條款不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需要作相應修改;上級決定變更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勞動合同中的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發生一定變化的,應當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
4;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必須對相關條款進行修改。二是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必須遵循法定程序:一是一方依法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說明變更原因和變更條款,并要求另一方限期答復;二是另一方限期答復,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建議協商解決;最后,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生效。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職務時,必須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
5。勞動合同變更后,原勞動合同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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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胡春景律師,河北大學畢業, 2007年高分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從事法律工作至今已逾十幾年,系百度特聘專家律師、律圖網特邀律師、律司通推薦精英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自從業以來辦理過上百個經濟、民商類案件,服務過上百家企業。 胡春景律師服務的企業包括但不限于:石家莊天元名品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天陽泰富集團有限公司、 河北漢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東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新視點圖書發行有限公司、石家莊揚翔飼料有限公司、廊坊瑞康飼料有限公司、香河云天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等知名企業. 胡春景律師承辦過大量的民商事法律糾紛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有著深刻的訴訟實踐經驗,胡春景律師對企業法律服務領域也有著深刻的實踐工作,尤其對企業法律風險控制、勞資關系處理等方面有過深入的研究,為企業法律顧問單位以及其他個人、企業追償債務多達上百起。 主要業務領域:企業法律服務、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及刑事辯護。 胡春景律師執業理念:把證據和法律收集至窮盡,將水平和能力發揮到極限,以熱情和真誠讓客戶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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