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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