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界定是否屬于勞動關系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構成勞動關系。關于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由用人單位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第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下列文件: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支付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記錄;(二)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能夠證明勞動者身份的“工作證”、“服務證”等文件;(三)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招聘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員工的證言等
發包人對第(1)、(3)、(4)項的有關證明承擔舉證責任。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的問題。企業勞動合同期滿,無條件終止。確因生產或者工作需要,可以續訂合同,但必須征得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對方續訂合同。否則,續簽合同無效,續簽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2)合同期滿后,雙方不再辦理續簽合同手續,也不再解除合同,繼續保持事實勞動關系。這種情況往往源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法律意識淡薄。由于事實勞動關系不受法律保護,維護事實勞動關系往往會給雙方權益帶來損害;
(3)雙方辦理續簽手續不合法或不完備。比如,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由勞動者簽字,而是由他人處理。以這種方式續簽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將對企業造成無窮的危害。一旦勞動者不承認續簽合同的有效性,或者不辭而別,就不能追究企業的損失。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形成勞動關系。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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