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試用期15天沒有工資合法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勞動者在試用期滿15日后辭職,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提供勞務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試用期工資】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同一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屆滿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月工資全額賠償勞動者超過法定試用期的。
2。在試用期內,我們應該享受哪些福利?我們可以享受的主要福利如下:
1。基本工資
試用期內,作為付出勞動的勞動者,我們自然應該有基本工資,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確定試用期內的工資,但為了更好地保護環境,作為弱勢試用期勞動者的工資權益,我國的勞動法法律和有關法律有如下具體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工資標準按月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超過法定標準低于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試用期最低標準,即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本單位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所在地,如正式職工工資為3000元的,試用期內工資不得低于2400元。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與正式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權利相同,根據中國的規定,試用期最多只能約定6個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過長,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將損害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權益,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適當補償。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后果如下:
(1)勞動者試用期納入勞動合同范圍;
(2)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相應的補償;
(3)勞動合同無效的一年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自聘用之日起一年的次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于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的,所以只要試用期內的員工符合購買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條件,那么公司就應該幫助員工在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購買和繳納社會保障公積金試用期內,不積極購買的將受到處罰,違反相關規定的將受到處罰。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試用期內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職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權利。值得注意的是,“累積”。因為法律規定的最長試用期是6個月,只要員工連續工作12個月,除在本公司工作過的員工外,在其他公司工作過的員工也可以獲得相應的年休假。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滿15日后辭職,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提供勞務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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