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務派遣與服務外包基本概念比較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實際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向實際用人單位派遣勞務派遣人員。在三方關系中,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務派遣勞動者是法定的勞動合同關系;勞務派遣公司與實際用人單位是民事關系,通過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工之間存在勞動用工關系。勞務派遣工直接向實際用人單位提供勞務,實際用人單位直接安排和監督勞務派遣工的工作。服務外包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來看,服務外包是指企業為了集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以有限的資源,依托信息技術,利用外部專業服務商的知識勞動力完成企業原來完成的工作,從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企業快速應對市場環境的能力,是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一種服務模式。在服務外包三方法律關系中,承包人與服務人員的關系為勞動合同或其他雇傭關系;承包人與承包單位的關系為民事合同;承包人與承包單位的關系為民事合同;發包單位與服務人員之間沒有直接關系。在完成具體外包業務的過程中,發包單位僅根據服務項目的具體工作要求,通過承包商對服務人員進行間接指揮。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勞務派遣關系中,企業注重對勞務過程的管理,用人單位直接對勞務派遣工進行指揮監督和工作安排;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勞務派遣人員后不參與勞動過程。在服務外包關系中,企業注重對工作成果的管理,服務人員為承包人提供勞務;用人單位不參與勞務過程,甚至不需要關心或干預承包人的誰、用多少人,僅與外包服務項目的完成相結合,并根據與承包人簽訂的外包協議行使權利和義務。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公司與實際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在服務外包關系中,對合同名稱沒有特別的法律要求。名稱可以是服務外包協議、合同、加工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等,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工之間存在勞動用工關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用人單位與服務人員之間不存在直接關系。
勞務提供者的管理權限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實際用人單位直接將任務分配給勞務派遣勞動者,并監督、指導其完成任務;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用人單位對勞務派遣工沒有直接的管理權限服務人員接受承包商的工作安排和監督。在實踐中,服務外包一般適用于企業的非核心業務領域,如行政物流、運輸物流、日常客服、基礎制造等,這些業務領域不需要用人單位直接管理和監控工作流程,而采用專業的外包服務勞務派遣的業務領域可以是企業的非核心業務領域,也可以是企業的核心業務領域。由于種種原因,這些業務需要企業直接安排員工的工作,并對工作過程進行指導和監督,這對第三方來說是不可能或不方便的。比如商業銀行的日常儲蓄業務就是銀行的核心業務。由于銀行柜員工作的特殊性,一般不適合服務外包,必須由銀行直接管理。因此,我們只能選擇勞務派遣的形式。在勞務派遣關系中,被派遣勞動者在工作中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實際用人單位作為實際用人單位,應當對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服務人員在工作中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作為實際用人單位,應當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如果實際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公司侵犯了勞務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實際用人單位可能需要承擔勞動爭議的法律風險;在服務外包中關系,因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沒有勞動合同關系或實際勞動用工關系,用人單位不承擔任何勞動爭議風險。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實際用人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人數和工作時間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管理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發包人根據外包業務完成情況向承包人支付外包服務費。至于承包人使用服務人員的數量和時間,一般與發包人支付的外包服務費金額沒有直接關系。在勞務派遣關系中,根據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勞務派遣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必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許可,取得《勞務派遣業務許可證》;在服務外包關系中,除國家有特殊資質要求的,承包人不需要國家機關特別行政許可。希望我能幫助你解決相關問題。如果你有任何問題,請咨詢我們的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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