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兩年前,劉某為了貸款的方便,買了一輛車,借用了朋友李某的名字。這輛車登記在李的名下。貸款還清后,由于疏忽大意,雙方未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近日,劉某的朋友白某駕駛該車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該車沒有年檢,也沒有保險),導致孫某受傷。由于雙方未能就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孫某在訴狀中起訴了司機白某和車主李某。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當事人以買賣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過戶登記的,交通事故發生后機動車的責任屬于當事人,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責任。在審判實踐中,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轉讓事實和實際交付。人民法院在審查機動車轉讓、交付是否以買賣方式進行時,也持謹慎態度,重點審查機動車轉讓雙方是否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是否真實,機動車是否實際交付,而機動車保險的保險是否發生了變化則應予以確認。本案被告人李某因不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自己不是車輛實際所有人而陷入這起民事糾紛,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
由于李某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法院最終判決李某承擔連帶責任。從本案可以看出,機動車購銷應盡可能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手續,銷售合同等證據如不辦理應妥善保管。
案例擴展:
但是,必須指出,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不轉移,原所有人就沒有權利,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交通事故發生后,原車主有義務證明車輛已經售出。買受人因交通事故逃逸的,公安機關和受害人只能通過登記找到原所有人。如果原車主在車輛銷售過程中有過錯,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必須有定期年檢和繳納交通強制保險,準確及時地確認機動車實際所有人是機動車管理的前提。如果機動車轉售后不登記,機動車的安全管理會在一定程度上失控,加重了車輛的風險。因此,機動車買賣雙方特別是銷售者,必須注意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
案例摘要: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在買賣機動車時,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手續,如果沒有,我們應該保留銷售合同等證據,以免造成各種無窮無盡的麻煩。以上內容由本網站小編整理提供魯巴網. 如果您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回答,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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