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是終審的嗎?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是否終審取決于勞動爭議的類型,這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自裁決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勞動報酬、醫療費、醫療費的數額,經濟補償或補償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個月(二)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發生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糾紛。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監察大隊的驗收范圍是什么。違反勞動保障法的行為發生在兩年內;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造成投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范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4。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實行“集中管理、屬地管轄、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筑、交通、水利等行業由本行業主管部門管轄。
所需材料:
投訴人應當提供書面投訴材料,并明確下列事項:
1。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以及投訴人的姓名、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和社會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及投訴、要求。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是否終局取決于勞動爭議的類型。它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47項爭議的終局裁決。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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