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因各種原因作出離婚決定后,有兩種方式可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能夠聚好散好,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可以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有異議,只能選擇向法院提出離婚
然而,離婚法中有關于在哪里提起訴訟的相關規定。如果外國人在廣州提出離婚,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如果原告在廣州居住超過一年,他們可以在廣州提起訴訟。如果被告離開廣州超過一年,應向其當前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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