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租人需要對租賃財產的損害進行賠償的情況有哪些(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在實踐中,造成租賃財產損害的原因多種多樣,對于承租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也會有不同的結論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租賃財產受損,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是,根據合同法第219條的規定,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租賃財產的性質使用租賃財產,導致租賃財產損失,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承租人沒有按照約定使用租賃財產而對租賃財產造成損害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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