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XXX,居住地負責人,職務
被申請人:XXX男,1969年12月24日出生,漢族,居住申請請求書
<1。請求法院裁定拍賣被申請人抵押給申請人的商品房,拍賣所得由申請人在被申請人擔保范圍內優先取得 其次,本案拍賣費、法院執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與理由:2010年6月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房地產抵押(質押)合同》。合同約定,被申請人應當設立抵押權,將所購商品房及其附著物的全部權益抵押給申請人。申請人提供140萬套個人商品住房貸款。我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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