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租賃期內取回房屋時應如何處理?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不按時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權收回房屋。出租人無正當理由收回房屋的,視為違約。如果甲方想要收回房屋或乙方想要提前終止租賃,他們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如果甲方希望提前收房,除滿足第1點規定的條件外,甲方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超額租金,并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3。如果乙方希望提前終止租賃,除滿足第1點規定的條件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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