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運輸貨物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保險人是在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時,按照約定的范圍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并賠償損失的一方。被保險人是指在保險范圍內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的一方。一般來說,被保險人也是國際運輸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
2。國際運輸貨物保險合同的標的物主要是貨物,包括貿易貨物和非貿易貨物。保險價值是被保險人財產的實際價值。被保險人應當說明保險標的的價值,難以準確確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因此,保險價值通常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這個值是通過估計形成的,所以它可以是目標的實際值,也可以與實際值有一定的距離。保險金額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人的最高賠償金額。當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時,為全險。當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即為不足額保險。當保險金額大于保險價值時,即為超額保險。財產保險中的保險金額通常以被保險財產可能遭受損失的金額為限,也就是說,不允許超額保險,因為保險是以損失賠償為原則的。如果允許超額保險,被保險人可以通過保險賺錢。因此,法律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的,超出部分無效。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保險責任是保險人對約定的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的賠償責任。”“約定危險事故”是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保險人承保的風險可分為保險單所列風險和附加條款風險。前者是主險承保的風險,后者是附加險承保的風險。
除外責任是保險人不承保的風險。保險承保的是一種風險。所謂的風險是,它可能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如果風險不可避免,保險公司將不承保。因此,保險人通常會同意不承保不可避免的自然損失風險。市場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屬于間接損失,保險人往往將其納入專屬責任范圍。此外,被保險人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損失屬于托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不是自然災害、事故或者約定的人為風險造成的,保險人不予承保。保險期間是保險責任的期間。確定保險責任期間的方法有三種:
(1)按時間確定,例如保險期間為一年,從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
(2)按空間法確定,如規定貨物從出發地倉庫出庫至到達目的地倉庫的保險責任。(3)在空間和時間上限制保險期限的方法,例如,從貨物離開出發地倉庫到貨物到達目的地倉庫的時間,但所有貨物在從海輪卸貨后60天內未到達上述地點的,60天期限終止。
7。保費和保費率
保費率是計算保費的百分比。保險費率可以逐個計算,也可以按同樣的方法計算。船舶保險的保險費率通常是逐個計算的。每艘船舶的保險費率由保險公司根據船舶的風險、損失率和營運費用確定。同一計算方法是指保險人對某一標的采用統一的保險費率的方法。保險費是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費用。保險費等于保險金額乘以保險費率。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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