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以及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三)保險標的;(四)保險責任和免責事由;(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六)保險價值;(七)保險金額;(八)保險費及其支付方式;(九)保險賠償或支付方式;(十)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辦法;(十一)合同簽訂的年、月、日。保險人的主要權利保險人除有權收取保險費外,依法有權拒絕支付保險費。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人有權拒絕給付保險金:。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是,投保人支付保險費超過兩年的,保險人應當將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返還給按照合同約定享有權利的其他受益人。被保險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應當返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3。被保險人故意犯罪,造成自身殘疾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支付保險費滿兩年的,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首先,確定合同的效力和保單的轉讓或質押。根據《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的同意是合同生效或保單合法轉讓的前提: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和批準,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合同和保險金額無效;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轉讓或者質押按照合同約定簽發的保險單時,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轉讓或者質押無效。2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根據《保險法》,被保險人有權指定或者變更人壽保險受益人。
3。在人身保險合同中,規定受益人的,受益人有權從保險中受益。但在某些情況下,受益權實際上歸被保險人所有。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死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保險人應當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義務:。(1) 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喪失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人身保險合同的內容比較復雜,涵蓋了人身安全事故的所有方面,保護了個人的方方面面。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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