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保險人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有爭議的,對詢問的范圍和內容有爭議的,由保險人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當事人對詢問的范圍和內容有爭議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人民法院不支持保險人以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保險單詢價單所列一般條款義務為由提出的解除合同請求。但是,除非通用條款有具體內容。第七條保險合同成立后,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仍收取保險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依照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請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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