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保險公司豁免。在第二款中,保險公司免除責任,即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失,是惡意的,不受法律保護。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主要目的是規定保險公司在救助受害人過程中,在賠償責任限額內提前支付救助費用的義務。即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醉酒駕駛;被保險機動車在事故中被盜搶;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險。保險公司經常以此條款為抗辯理由,認為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僅限于賠償接受者的醫療費用,并有權追償。我認為這是對這篇文章的誤解。由于該條規定了保險公司在受害人搶救期間提前支付醫療費用的義務,并不免除保險公司對受害人死亡、傷殘賠償的義務。第二款規定,因上述情形之一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免除對被害人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醫療費用、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賠償金不是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能免除這兩項責任。第二十四條規定了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的責任,也不免除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以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的責任為由免除自己的保險責任,沒有法律依據,不能適用上述規定的免責。上述內容是對“如何適用保險公司豁免”問題的回答。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閱讀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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