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存?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判決前,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對訴訟標的或者與案件有關的財產采取的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保全其財產,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未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遇有緊急情況,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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