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在業務中欺騙被保險人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二)隱瞞與保險業務有關的重要情況:保險合同;(三)妨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義務;(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五)以欺詐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六)偽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或者為保險合同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七)挪用、截留、挪用保險費或者保險金的;(八)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九)與保險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串通,騙取保險金的;(十)泄露保險人、投保人在經營活動中的信息或者商業秘密的以及被保險人。第一百六十五條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內容由魯巴小編整理。我希望它能幫助你。如有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律師網. 我們致力于建設一個優質的法律咨詢服務平臺。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微型公司增資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0-11-17說能治好卻沒治好,醫院算不算欺詐
2021-01-02臨時工與合同工的區別是什么
2020-11-14股權繼承程序要更名嗎
2021-03-07保證人死亡后保證合同的效力是否終止
2021-01-14哺乳期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2021-01-11精神病人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2020-11-22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2020-12-01涉及房產確權的離婚案件訴訟費用法律有沒有統一的標準
2021-01-16試用期的時間是多久
2021-03-03被刑拘后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2020-11-15意外險報銷的概念是如何的
2021-03-22投資理財保險的注意事項
2021-02-06新車投保要注意什么
2021-02-15保險合同的條款形式有哪些
2021-02-13海上保險合同的內容和包含的事項(很具體)
2021-03-10失業保險基金是存在哪里的
2021-02-06機動車損失保險的證明材料
2021-01-05保險事故涉及多個受害人怎么理賠
2020-11-16全責方撤案我如何理賠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