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不可抗辯條款的人壽保險合同成立兩年后,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為由解除合同。這是一條對被保險人有利的規則。保險公司發現投保人未如實告知重要事實的,只能以此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或者在兩年內解除合同。抗辯期超過兩年的,喪失抗辯權。如果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或恢復后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將不支付保險金。如果自殺發生在合同生效后兩年或再次發生,保險公司可以支付保險金。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時付款,保險公司將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一般為60天,具體時間見本條款)。在此期間,該政策仍然有效。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將承擔責任。如果超過寬限期仍未支付保險費,保單可能會失效。兩年后,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復職。經保險公司審批后,投保人將在保單失效期間支付保險費和利息,保單可以恢復。保險費生效超過兩年后,投保人將積累一定的準備金。該準備金不會因政策有效性的變化而喪失其現金價值。如果被保險人想要退保,保險公司應將現金價值退還給被保險人。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滿兩年的除外。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低于應交保險費的,保險公司有權糾正并要求投保人繳納保險費,或者在支付保險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保險費與應支付的保險費的比例支付保險費。
如果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導致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超過應支付的保險費,保險公司會將超出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受益人條款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須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受益人可以是一個或多個。
受益人有多人的,可以約定受益順序和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等額份額享有受益權。
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前死亡,或者受益人依法喪失或者放棄受益權的,在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死亡后的保險金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被保險人依法領取繼承人。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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