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一)以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為基礎的民事行為,包括取得、設定和轉讓:
1。土地承包經營權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與發包人通過訂立承包經營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合同分為家庭承包、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合同方式。通過這兩種方式承包的,應當簽訂合同,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證書、草原使用權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是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過程中,受讓人通過轉包、交換、轉讓等方式從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我國《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通過轉包、交換、轉讓等方式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流通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余期限。未經依法批準,承包地不得用于非農建設。當事人要求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 非民事行為取得承包經營權主要是繼承?!独^承法》第三條規定的繼承范圍內沒有承包經營權。因此,我國民法學界對合同管理權能否繼承存在不同的看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承認承包人應得收益的繼承,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受到限制:
1;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上述內容是對“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的回答。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閱讀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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