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賠償。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土地;不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土地管理部門應當退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也可以要求違約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土地使用者應當自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0日內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足額支付的,轉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違約金。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土地出讓時,如果發生違約,違約后果包括支付違約金、終止土地出讓合同、賠償損失。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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