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公司有拆遷補償協議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由房地產開發公司牽頭征地拆遷的,可以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實施房屋征收的單位不得牟利。
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監督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產權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等訂立補償協議或者周轉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
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簽訂的協議,明確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和義務。拆遷合同是規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合同。它適用于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房的面積、標準和位置;
(3)產權交換房差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
(5)搬遷補助和臨時安置補助或生產經營損失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7)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至于每一項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具體內容,還應視不同的拆遷補償方式而定。對于貨幣補償的實施,協議中應主要明確補償金額和搬遷期限;對于產權交易的實施,協議中應主要明確安置房的結構、面積、位置、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期限過渡期。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由房地產開發公司牽頭進行土地征收與拆遷的,可以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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