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房屋拆遷應當先補償后拆遷。房屋補償不到位的,被拆遷人可以拒絕拆遷。有關法律、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未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期限內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明確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按照補償方案,向依照本條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補償決定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作出并公告。賠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賠償協議的有關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或者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遷移。禁止施工單位參加搬遷活動。二是房屋拆遷的形式有哪些?房屋拆遷有三種形式:(一)人民政府組織的統一拆遷。即拆遷、補償、安置由人民政府或者其專門委托的單位實施。這是國家提倡和鼓勵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綜合開發區實行統一拆遷。”。指被拆遷人自行對被拆遷人的安置和補償。拆遷主營業務人員必須經拆遷主管部門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方可工作。(三)委托拆遷。指委托他人進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委托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房屋拆遷應當先補償后拆遷。如果房屋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可以拒絕拆遷。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聘用合同是正式員工嗎
2021-01-10在我國對于銷贓拘留多久
2020-12-19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
2020-11-14顧客在超市摔倒的責任誰負
2020-12-28兒童意外險可以賠付別人嗎
2021-02-02保險合同的方式是什么解除的?
2021-02-14買的分紅型保險,可以理賠嗎
2020-12-29學生意外保險理賠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21車禍報保險要什么手續
2020-11-17保險代位追償權如何轉移
2020-11-27保險利益都有哪些重要原則
2020-11-15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有什么
2021-01-12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什么
2021-01-17保險代理人的業務包括哪些范圍
2020-12-2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怎么寫
2021-01-12某土地轉讓合同糾紛請求市政府協調解決的請示
2020-11-27工業用地轉讓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1-20拆遷補償安置人口的規定
2020-11-23房屋拆遷補償費應該歸誰所有,拆遷補償費有哪些
2020-11-10拆遷安置房與小產權房的區別在哪里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