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的定義與功能(一)土地證是土地所有人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2)土地證可以證明土地所有人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受法律保護。土地所有人持有土地證的,可以自行使用,也可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資、出租、抵押。(1) 沒有土地證,就不可能知道土地是否有抵押,這給交易帶來了麻煩和風險。
(2)沒有土地證,可能無法轉讓所有權。只有這兩個證書在手,買方才能擁有完整的權利。
(3)沒有土地證,你可能得不到完全的拆遷補償,因為房屋拆遷的評估價格是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拆遷補償不僅包括房屋所有權的價值,還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沒有土地證的,在拆遷過程中可能得不到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補償。
房地產權證在全國的定位不盡相同。有的地方將土地、房地產兩證合一,土地、房屋權屬信息記入房地產證。有的地方還沒有實現兩證合一,還有一張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一張房屋權證。拆遷補償包括土地附著補償(房屋、樹木等)和征地補償。如果沒有土地證,就沒有征地補償,只補償地上附著物。第三,沒有土地證怎么辦(1)如果沒有土地證轉讓,應盡快繳納土地轉讓費或收益費,辦妥轉讓手續。
(2)如果沒有土地證,但可以辦理,應盡快咨詢開發商或單位。
(3)如果你只有大的土地證卻不能申請小的土地證,那就等著新政策出臺吧!
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我們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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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 堅 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嘉興職業技術學院聘用講師,執業于浙江合德律師事務所。早年畢業于云南大學,以優異的專業成績獲得法學、金融學雙學位,王堅律師經過全面系統法律理論和律師職業培訓,理論功底扎實。實踐中,具備全面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熟悉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執業五年以來,先后辦理四百多件各類民商事、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踐辦案經驗。擅長領域:保險、銀行、證券、物流、建筑工程、商品房糾紛,以及刑事辯護、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糾紛、各類經濟合同糾紛,曾辦理過多項涉及公司的非訴案件,擔任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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