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隨著城市化和工業(yè)化的快速發(fā)展,近年來建設占用耕地越來越多。然而,我國現行的農地非農化制度有其自身的缺陷。農地征收過程中不規(guī)范、不負責任的行為極為猖獗,使得個別地方的征地幾乎等同于對農民的“掠奪”。為防止被征收人利益受損,避免農民因“掠奪性”征地行為而陷入生活困境,本文對石家莊市房屋拆遷補償進行了詳細介紹。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言,石家莊市可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2012年8月1日實施的《河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其立法是全面規(guī)范的,包括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房屋估價以及相應的程序都有詳細的規(guī)定,這里不一一進行。本文主要介紹與農民關系密切但立法不完善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制度,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主要涉及宅基地(耕地以外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房產(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北方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有關規(guī)定可以歸納為:1。耕地以外的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土地所在鄉(xiāng)(鎮(zhèn))前三年耕地年平均產值的5至8倍。征收未利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土地所在鄉(xiāng)(鎮(zhèn))前三年耕地年平均產值的3至5倍。征用耕地以外的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前三年土地所在鄉(xiāng)(鎮(zhèn))耕地年平均產值的4至6倍。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由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地面附著物房屋的補償。為此,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確保征地工作順利進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一步下發(fā)了《關于印發(fā)石家莊市集體土地青苗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石政辦發(fā)[2010]122號),內容為:
1;
2。住宅重置價格標準;
3。工商建筑重置價格標準;
4。農作物補償標準;
5。林木補償標準;
6。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標準。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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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章浩然律師,男,28歲,法學本科學歷, 現執(zhí)業(yè)于湖南岳州律師事務所(湖南省優(yōu)秀律師事務所)。訴訟類業(yè)務:曾處理過多起合同類糾紛、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案件。法律顧問業(yè)務:曾為岳陽市南湖新區(qū)管理委員會、岳陽市公安局、華能湖南岳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湖南省煙草公司岳陽市公司、岳陽市湖濱街道辦、岳陽市岳陽樓區(qū)華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岳陽樓區(qū)普瑞緹醫(yī)療美容門診部等多家政府、企業(y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執(zhí)業(yè)以來,一直堅持"先做人,再做事,然后再做律師"的服務理念,誠實守信、勤勉守則,竭力為當事人提供專業(yè)、優(yōu)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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