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識別危險建筑,是否可以免費拆除。
城市危房管理條例第二條(以下簡稱危房)是指部分承重構件被認定為危險構件,或者結構受到嚴重破壞,處于危險狀態的房屋,并且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要求;危房是由建筑物來識別的,通常以住宅為主。
危房拆遷補償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貨幣補償。二是產業替代。在貨幣補償方面,根據房屋的位置、面積、人口等確定一定的補償金額。產業環比是對其他房屋進行同等或相應價值的補償。第二,危房鑒定的程序是什么?《城市危房管理條例》第八條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一)受理申請;
(二)初步調查,了解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三)現場調查、檢測和記錄(4)驗算、整理技術資料;(5)綜合分析、論證、定性分析,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意見;(6)出具鑒定文件。
以下是小編介紹的合法答案。我希望這些能幫助你。危房的確會危及我們的人身安全。為了保障房的安全,很多人會選擇拆除。所以,如果您對危房還有一些不明確的法律問題,請點擊我們的網站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訴訟起訴狀
2020-12-03店鋪轉讓合同房東要簽字嗎
2021-01-22相鄰關系與地役權有什么區別
2021-03-02訴訟時效過了就可以不還錢嗎
2021-02-15石城縣縣城規劃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辦法
2021-03-17減刑的限制條件有哪些
2020-11-18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31車禍受傷后的索賠流程
2020-11-20什么是婚姻自由權,哪些行為屬于破壞婚姻自由
2020-11-15價格上惡意競爭違法嗎
2021-03-21交通事故誤工費怎樣求償
2021-03-21商業銀行可以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嗎
2021-03-08開發商違反銷售廣告承諾該怎么做
2020-12-15勞動合同主體變更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3-08從事勞務派遣是否需要資質
2020-11-13抵押房的保險和購買人壽保險
2021-03-11保單受益人變更注意事項
2021-03-05保險標的所有權轉移的認定
2021-01-25保險經紀人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2021-01-03交通事故中沒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