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被拆遷人選擇補償方式時,可以自由選擇補償方式,補償方式在拆遷補償協議中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交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交換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提供房屋進行產權交換,并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與被征收人交換產權的房屋價值之間的差額。
因舊城區改建被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區域內交換房屋產權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區域或附近區域。第二十二條因房屋征收造成拆遷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支付拆遷費;發生房屋產權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房。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產權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積、搬遷費等訂立補償協議,臨時安置費或周轉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等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根據法律規定,被拆遷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評估方法進行評估確定。評價方法有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但現實中,往往采用成本法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沒有綜合考慮被拆遷房屋的實際價值,造成評估價格與房屋實際價值存在差距。
2。貨幣補償的選擇需要綜合考慮。房屋拆遷后,被拆遷人需要考慮實際工作問題、戶籍遷移、子女入學等。
對于農村宅基地拆遷,你是要錢還是要房子來補償?農村宅基地拆遷選擇哪種方式可以結合自身情況考慮。如果你對賠償計劃不滿意,你也可以保護你的權利。農村宅基地拆遷遇到不公平的補償方案,實在不知道該怎么辦,可以直接向法律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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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于云南師范大學法學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2015年成為云南長鳴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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