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一、三期征地補償標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包括:(一)對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給予補償;(二)對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給予補償房屋征收;(三)補償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辦法。(1) 征地補償費的具體標準和數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 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根據當地統計部門核定的最基層單位的統計年報和物價部門核定的單價部門。(3) 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保持被安置農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補助。但是,土地補償安置補助的金額不得超過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每一個被征地的公民都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這樣才能在這個問題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按照規定得到征地補償。因此,我們需要從本文中了解土地補償的標準,因為會有很多錢。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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