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房屋違法的,經城鄉規劃部門罰款后拆除屬于違法行為。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由當地城鄉規劃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尚能采取糾正措施消除對計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不能采取糾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限期停止建設或者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設或者拆除的,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令有關部門采取封閉、強拆等措施。(一)違法占用集體土地或者農用地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違法占用的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限期拆除違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沒收違法占用土地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違法占用土地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追究責任。(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施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部門或者鄉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并處罰款。(三)歷史和社會原因違法建設處理:由于歷史和社會原因,存在大量未辦理用地手續或規劃手續的住宅。在這種情況下,不適合處理違法建設,特別是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和原則,組織規劃、土地、執法等部門對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房屋進行認定,認定合法的給予補償,如果被認定為違法,則不予賠償;但是,不能排除一些地方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建筑強制拆除,以達到拆除的速度。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的,經城鄉規劃部門罰款后拆除屬于違法行為。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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