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包集體茶園征收補償金過低,該怎么辦?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未就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定。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裁定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被拆遷人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周轉房屋的,在訴訟期間不得停止執行。一是適用范圍。申請裁定可以申請裁定三種補償標準:年產值補償標準、多次補償標準和附加補償標準。只要其中一方有爭議,就構成賠償標準的爭議。第二,申請程序的第一步是向市、縣人民政府提出協調申請。在申請書中,應當說明認為賠償金過低的事實依據。第二步:向批準征地的政府申請裁定:協調不成或者自申請協調之日起60日內協調不成的,向批準征地的政府(國務院或者省政府)申請裁定。第三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裁定機關的裁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后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國務院的裁定除外。第三,申請人應當是被征收土地的相對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即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體包括:村委會、村民小組、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承租人。爭端裁決由批準征地的人民政府負責,涉及政府辦公廳、法制機構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三個單位。有的省是國土資源部門,有的省是政府的法制機構。
在茶園收藏中,人們肯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找一個專業的律師來得到答案。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父母讓孩子干活算使用童工嗎
2021-01-05讓律師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到單位取證嗎
2021-01-28對臺灣地區有關婚姻家庭民事判決的認可
2021-03-14二審終審駁回之后去一審法院嗎
2021-01-15遭受家庭暴力 應學會理性自救
2020-12-19船舶修理受傷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1-01-25法律是如何規定虐待的
2020-11-21裝修合同逾期多久解除合同
2021-01-13房屋私自改造出租合法嗎
2020-12-24解除勞動合同后是否要遵守競業限制
2021-03-10面對求職單位的女性性別歧視怎么辦
2020-12-29勞務派遣職業病如何認定
2021-01-25勞動仲裁的時效怎么規定
2020-12-22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義務
2021-03-09購買保險后進行理賠需要準備哪些
2021-02-10故意導致車翻了保險公司怎么理賠
2021-02-10避免保險合同糾紛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2021-03-17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哪些權利
2020-11-29冰雹砸壞車保險怎么賠
2021-03-22個人保險代理人將收取的保險費占為己有應如何定性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