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房屋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鑒定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不得低于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進行評估確定。
對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鑒定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征求意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采取多數決、隨機選擇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制定,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房屋征收評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第三十四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錯誤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對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過程一般如下:
(1)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接受評估任務。專業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受委托單位的委托,開展具體的評估工作。(2) 房屋評估前的準備工作。即準備必要的數據,如財產登記數據、住房建設數據和土地數據。(3)評估人員進行現場調查。是指評估人員對被拆遷房屋的技術資料進行現場測量。(4) 綜合分析相關數據。本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確定被拆遷房屋價格補償的基礎數據,為補償提供可靠依據。(5)準備相關的評估報告。評估人員整合被拆遷房屋信息,提出評估意見,確定被拆遷房屋價格,是評估人員的一個重要環節。(6)評估、審查和批準。評審工作人員完成評審工作后,應當由評審人到真人進行復審,并報審批人員批準。
根據上述內容的相關答復,房屋在拆遷過程中對房屋評估不滿意的,可以提出異議,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議評估。如果對評審結果有異議,也可以由專家鑒定。如果您還有相關的法律意見,可以致電律師事務所的在線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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