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稅。在上述市、縣、鎮、工礦區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建筑業企業均為城市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者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稅款應由各方支付。
以市、縣、鎮、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的稅額征稅。個稅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縣城、鄉鎮、工礦區確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為: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縣、鎮、工礦區0.6-12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范圍內,根據市政建設和經濟繁榮的情況,確定本轄區的適用稅額范圍。
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范圍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施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降低經濟落后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但減征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土地使用稅適用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必須報財政部批準。
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占用土地面積(平方米)×占用土地地方政府本級計稅標準不盡相同,具體根據當地政策決定。你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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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長鳴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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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于云南師范大學法學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2015年成為云南長鳴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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