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目前,非法強拆多表現為拆遷單位對居民采取恐嚇、脅迫等手段;采取水、電、氣、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情節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所,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侮辱、誹謗,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二是民事責任開發商和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擅自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犯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拆遷人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應當承擔人身、房產損害賠償的舉證責任。成立的,被拆遷人應當承擔返還或者折價賠償責任,并賠償其他財產損失和可能造成的精神損害。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拆遷人損壞被拆遷人財產或者對被拆遷人造成人身傷害的,對國家、集體或者其他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返還財產或者折價賠償;對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損失受傷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減收、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扶養人必要的生活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造成侵權人精神損害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除責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應受害方請求,根據侵權人的判決作出判決,并責令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三是違法拆遷的行政責任,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規定》,房屋所在地市、縣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拆遷人停止拆遷,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財產;(四)責令停產停業;(五)吊銷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六)行政拘留;(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堅決制止沒有法律依據的拆遷,對嚴重侵害居民利益的,應當取消拆遷資格,依法嚴肅處理,擅自強拆有被吊銷拆遷資格、停止拆遷、影響土地使用權行使的風險。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拆遷人自行或者聚眾閑散,以喧嘩、辱罵等形式擾亂居民正常生活,將被拆遷人趕走的,拆遷人以寫恐嚇信或者其他方式威脅、干擾被拆遷人的正常生活的;強行進入被拆遷人房屋、轉移被拆遷人財產、限制被拆遷人人人身自由的;毆打被拆遷人造成輕傷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上述三種責任既可以適用于其中一種,也可以有區別,但它們之間的關系是重疊或互補的。當有法律禁止的行為時,就可以一起使用,甚至可以同時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事實上,我國法律對拆遷程序有明確規定。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定程序》的有關規定,拆遷人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首先,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協商不成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后,被拆遷人仍不能自動搬遷的,被拆遷人應當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強制執行的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對符合條件的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聽證,經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后,向政府提出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行政強制拆遷申請經審查核實后,由政府部門作出批準決定,并責成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實施。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決定后,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強制拆除的,應當組織好證據保全。執行機關應當將拆遷過程記錄在案,并由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這樣,合法的拆遷程序就可以算是終結了。“法定強制拆遷程序復雜耗時”等客觀因素固然存在,但拆遷糾紛涉及面廣,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拆遷,解決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和風險;也希望更多的業主能夠拿起法律武器,通過正當的手段和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是對“違法拆遷法律責任”的詳細說明,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師協會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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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左娜律師,系山東煒弈律師事務所律師。山東大學法學系本科畢業,法學學士。2012年取得法律職業資格。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在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實習工作,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見習工作,2014年9月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在實習工作中,將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為執業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自2014年從事律師工作以來,本著對律師職業的熱愛和對委托人認真負責的態度,盡職盡責地辦理經手的每一個案子,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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