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地最新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圍,完善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化的保障機制。政策解讀:國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征用土地并給予補償。但現實中,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在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之和,前三年不得超過土地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糧用途進行補償,平均每畝毛收入1000元,每畝30倍就是3萬元,征收后可以建房,一平方米賣5000元!
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市場準入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租賃、權益的能力,明確進入市場的途徑。
政策解讀: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依靠“賣地”,但土地資源畢竟有限。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并入周邊一些農村地區,這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需要之一。第三,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對進城農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宅基地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一戶一房。今后,由于多套房子或閑置宅基地的歷史原因,國家可能采取的措施將是“非常簡單和暴力的”——征稅!超標、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稅!對人均耕地較少、第二、第三產業相對發達的地區,原則上不實行單一征稅或者分散劃撥宅基地,但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和農民住宅小區,實行每戶一房。對于在城鎮落戶的農民,其村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購買。近日,河南省出臺政策,要求各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池,對自愿退出宅基地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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